电子信息学院logo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电子信息硕士学位点培优培育” 建设项目教研教改专项申报的通知
.
发布人:黄珏  发布时间:2024-07-15   动态浏览次数:337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信息学位点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及管理工作者投身研究生教育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一系列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及优秀教学改革成果,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电子信息硕士学位点培优培育”建设项目教研教改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研究生教育全过程,助力“电子信息硕士学位点培优培育项目”,发挥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的示范作用,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类别:教研教改、课程建设、校企共建案例课程建设以及教材建设。所有教研教改专项项目须针对2024级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包含的相关课程(见附件2)开展。

(二)申请对象: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任课教师或研究生管理人员。项目主持人限一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主持多个项目。有意向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非硕导老师,经专家审核通过后,也可获批项目资助。

(三)申报条件及成果要求:

1.教研教改: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培养方案以及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进行立项研究。可参考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2)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3)研究生课程体系创新研究;

4)研究生素质教育研究;

5)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研究;

6)研究生实验能力、创新能力培养;

7)研究生管理模式改革研究;

8)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控体系研究;

9)其他与研究生培养密切相关,有研究价值和切实可行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10)企业专家进课堂

拟支持情况:项目建设期1年。每项支持经费1万元,拟支持3项。

1 “教研教改”项目结题要求

要求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建设期间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1篇

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相应的调研及教学改革方案

总结报告

 

2.课程建设:根据24级研究生课程设置表(附件2)中的课程,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培育一批研究生精品课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优秀教学团队,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发挥引领、示范和导向作用。

拟支持情况:项目建设期1年。每项支持经费1万元,拟支持2项。

2 “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要求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课程建设总结(包括课程建设规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考核方式改革与成效;课程建设期间参与的教研或科研活动等)

总结报告

课程档案文件(教学大纲含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方案、PPT、试题库、习题集等)、网络教学资源(10个以上的微课视频、时间为15-20分钟)

上传至课程网站

 

3.校企共建案例课程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以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产教融合培养共同体(简称“共同体”)为抓手,深入推进研究生的产教融合培养。案例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的要求。

拟支持情况:项目建设期1年。每项支持经费1万元,拟支持3项。

3 “案例教学”建设项目结题要求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课程案例建设总结(包括案例建设规划、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教改应用推广等)

总结报告

教学案例3-5个(包括案例教学文档、微视频、图片、教学资料等佐证材料);微视频时间为15-20分钟。

相关文档

有相关企业应用场景

总结报告

 

4、教材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内容主要以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点培养方案中通用性强的专业课程教材为主,至少有2年的开课周期。

拟支持情况:项目建设期2年。每项支持经费7万元,拟支持1项。

4 “教材建设”项目结题要求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出版合同

相关文档

公开出版教材

相关文档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1)。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请于9月6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zhaoy@sdju.edu.cn,申请表纸质版开学后第一周签字加盖公章交赵莹老师,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电子信息学位点研究生培养与人才需求,应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各申报项目建设应当以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为准,原则上不能调整,请在申报时仔细论证;

(三)项目应当于2025年11月30日前结项(教材建设应当于2026年11月30日前结项)。

(四)项目验收时将对照申报任务书进行逐项比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不能结项;申请结项的,应当提交与申报书有关申报内容一致的结项材料及佐证材料;

(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财务规定。

(六)已获批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再支持建设。

附件.zip

   

                                                                  电子信息学院

                                                                    2024.7.12


 
 上海电机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201306
 +0086-21-38223090
 xxgcx@sd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