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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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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黄珏  发布时间:2024-03-25   动态浏览次数:529

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

1、运行情况

中心严格执行学校颁布的各项管理条例,制定了适合中心的管理制度,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序进行。 

中心对于正常课程按规定时间开放实验室,教师按照课表执行。

中心对部分实验课程采用实验预约、实验员值班、实验室登记的方式,实现实验教学的开放。对创新实验室,由指导教师申请, 学生开通门禁,刷卡进入实验室实验或开展创新活动。该种模式极大方便了同学、规范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2、管理制度

为保证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安全、高效运行,学校、学院、中心都相继出台了相关规定和措施。主要有《电子信息学院实验教学规范》、 《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安全制度规范》、《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电子信息学院创新实验室管理规定》、《电子信息学院机房上网管理规定》、《电子信息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电子信息实验中心值班守则》、《电子信息学院实验员职责》等。

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各项工作的管理、组织和协调。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仪器、设备、材料和物资的管理以及设备维护、保障实验室清洁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证实验室资源共享,协调安排实验教学、科研和对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实验中要求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由个人赔偿。鼓励实验工作人员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研究探讨,提高实验技能和实验室管理水平。中心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的管理机制。

根据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要求,每年度以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量为依据,实施教师自评、中心(系)核评、学院审评三方面对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实验教师由所在系进行管理,实验技术人员由中心管理。考核结果直接提交学校人事部门备案,与当年的校内绩效津贴挂钩。

3、质量保证

为了保证中心实验课程的质量,课前要求教师调试好实验设备、认真备课,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中心主任及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科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实验前的仪器设备完好率达 95%以上;实验中要求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养成良好的科学实验习惯,人为损坏仪器设备者须照价赔偿,并作记录。平时要定期检查、维护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好材料和物资,作好实验室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学校教学督察不定期地对实验课和实验报告进行抽查,以保证实验课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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